黄南拼团购房229群(7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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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长沙首套房超120平 第二套不能公积金贷款
何先生:我曾贷款买了一套126平方米的住房,因距离单位太远,于2009年就转让了。现在又买了一套115平方米的房子,付了首付,我每月有1200元公积金,自己再出几百元贷款,压力不大。可事后得知,因我名下曾有12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,现在不能用公积金贷款,如果用商业贷款每月需还2000元,请问该怎么办?
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:2013年2月8日,根据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监会<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>》文件精神,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下发了《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。文件规定:“职工家庭已有一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,再购买第二套住房时,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”。根据文件规定,职工家庭转让注销房产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,视同为已有一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。您曾转让注销一套126平方米的住房,再购买住房时,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。您若选择了商业贷款,可每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偿还商业贷款,提取的额度为不超过当年商业贷款偿还金额。
责任编辑: xiazezhe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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